2011年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盘国资〔2012〕3号 签发:钱宏俊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调整职能,充实队伍,为国资监管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划入区国资局,职能调整后,区国资局成为履行全区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全额拨款单位,局长由区财政局长兼任并设专职副局长1名,同时成立盘龙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高度理论水平的经济管理人才,与国资局一同监管全区国有资产。
(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完成四家国有独资公司组建工作,同时改组成立国资经营投资集团公司。初步建立符合盘龙区实际的“区国资局(区国管公司)——区级投融资平台及国有独资企业(一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专业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二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三个层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
先后出台《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及人事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制度执行考核暂行管理办法》、《盘龙区财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为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四)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首次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目标考核和绩效奖励机制。
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对区属国有企业确定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经营收入、利润总额、制度执行情况等四项考核指标,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将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增强薪酬的激励作用。按月对各企业经营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按季度召开各企业经营目标管理工作会,及时了解掌握各企业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实现了动态监控,适时追踪。
(五)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核监督,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通过面向社会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了5财务总监并委派到家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实现会计政策、财务软件、财务报表、报送要求、年报审计“五统一”;积极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认真进行企业银行账户、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工作;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企业上报目标考核、财务报表、信息等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对各企业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关人员任职、变更情况进行清理及时下达任免通知或批复,保证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完整,各项经营业务顺利推进;区国资局认真梳理法人治理结构相关任命文件,建立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台账。目前各企业已形成了权利、决策、监督、执行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机制。
(七)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平稳过渡、区别情况、分步实施”的原则,移交托管了一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建立了国资局统一监管—委托区属国有公司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据统计,首批托管的经营性资产增值率达到36%以上。下发《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管理。要求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外出让、出租等经营行为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范围;定价权采取公开拍卖或由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及托管领导小组集体决策两种方式;房屋的《租赁合同》由区国资局统一拟定规范文本,各企业按规范文本进行签订。
(八)完成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能全面、及时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权属登记、使用状况及国有资产基础信息数据,为我区下一步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覆盖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一是及时做好日常资产处置审批工作。按照《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共计审批了36家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报告,资产处置账面价值计97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18万元,电脑设备250万元,机动车辆103万元,其他设备302万元。在资产报废处理过程中,凡涉及电脑设备的处置均主动与区科信局联系,所有处置资产均进行了现场查看,确保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二是积极参与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国有资产拆迁补偿等处置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处置收入及时足额收缴。
(十)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强化产权意识、理顺产权关系、加强产权管理。
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和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对所有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制度。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目标要求还很远,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账务不实、账实不符、家底不清。在购置时有的财务人员在做账时只列支了费用,未同时核算固定资产价值,或者核算了固定资产总账却未设明细账,而在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时也未按规定冲减相应的账务,形成大量的有账无物的虚资产,造成账务不实;另外由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或者未按要求认真对账面资产和实物资产进行清查,导致账实不符,最终导致家底不清。
二是单位重购建、轻管理思想严重。想要什么就买什么,只要有钱就买,没有钱向财政要钱也要买,买来后如何管理却没有人重视。
三是擅自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些单位在处置汽车、闲置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时,未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审批、资产评估,就擅自出售或核销。
四是大量国有资产权属不清。由于我区没有开展产权登记,很多资产权属是不清楚的,如车辆或其他设备的调拨,往往是口头行为而无书面调拨手续,造成账实分离权属不清;另外还有大量土地、房屋构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
五是单位内部实物资产管理薄弱,实物资产管理混乱。人员变动未严格履行资产交接手续或监交手续。个别单位把资产借给个人长期使用,既无借条又无文字记载,存在化公为私的严重隐患。
总体来说,2011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机制、规范运行,2012年的重点就将转向贯彻、落实。我们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体的说,就是从现在开始,要管好新购资产,做好资产处置工作,逐步清理、理顺原来的资产。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有八项:
(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培训;二是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培训;三是对清产核资业务进行培训。
(二)认真开展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审批工作,并通过动态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查阅账务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
(三)对全区各单位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的权属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进行清理并将权属证书移交给区国资局。
(四)委托中介机构分批开展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认定损溢,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资产信息真实、可靠。
(五)继续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一是出台《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大经营性资产清查力度及时进行移交托管,三是做好第一批托管经营性资产到期定价工作。
(六)做好2011年公车治理中拍卖车辆的评估及公开拍卖工作,并对涉及公车治理车辆固定资产入账、下账情况进行检查。
(七)做好2011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并自2012年起实行动态管理。
(八)继续做好盘龙区住建局及其相关指挥部国有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审批工作自春节过后开始实施。各单位所有资产的购置和处置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逐级上报审批。资产管理员应与财务人员做好购置资金和资产入账的沟通对接,确保账实相符;财务人员应认真登记总账、明细账,确保账务真实。另外涉及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的国有资产,各单位须于接到拆迁通知后及时将资产处置意见报区国资局,区国资局按程序进行审批、批复,单位不得不报或处置后才报。
(二)全区各单位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的权属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的清理移交工作须于2012年2月份内完成。(清理移交表见附件)
(三)按照盘国资(2011)76号文件于2012年3月份专项对涉及公车治理车辆固定资产入账、下账情况进行检查。
(四)自2012年起,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若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 盘龙区土地、房屋构筑物权属证书清理移交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国资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2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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